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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辖区“整街坊靓化”工程先行示范区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08 发布机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 访问次数:1066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辖区“整街坊靓化”工程先行示范区项目,于2019年1月3日上午9:30整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1号楼四楼B412室举行了开标会议,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信息:

1、工程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辖区“整街坊靓化”工程先行示范区项目;

2、招标单位: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

3、建设地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

4、预算金额:1812.98万元;

5、招标编号:管招采[2018]80号;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7、工期:90日历天;

8、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保修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

第一标段:金城街道靓化工程、起源小区升级改造工程

第二标段:二里岗街21号院升级改造工程、二里岗街街道靓化工程

第三标段:二里岗街14号院、19号院、20号院、书院街家属院、邮局家属院、金城街康华小区、金城街12号院、13号院、127号院、128号院、30号院、36号院、金城街社区教工小区、沙隆达社区二里岗街30号院、29号院、28号院舒馨苑、27号院、26号院丰泽家园、城东南路104号院、105号院、110号院宝城香苑、二里岗南街1号院、23号院、25号院、新南社区新郑路3号院、5号院

11、申请人仅能就其中一个标段进行申请。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9年1月3日上午9:30分

评标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1号楼四楼B412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王忠辉、李明哲、张利红、张正冬、姜红梅、张锡振、宛开源

1、废标原因及情况

第三标段:河南河之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2、中标候选人排名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宏祥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535150.40元

项目经理:关飞浩 证书编号:01503948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鑫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525071.33元

项目经理:陈凯 证书编号:01506956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华夏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536288.06元

项目经理:李首国 证书编号:00278376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邦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365393.68元

项目经理:张波 证书编号:01712201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黄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368976.92元

项目经理:孙彦霞 证书编号:00790086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周口城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393977.33元

项目经理:李明 证书编号:01386029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九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900799.62元

项目经理:张海军 证书编号:00247246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冠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846021.57元

项目经理:吴彬 证书编号:00781994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沿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877840.18元

项目经理:韩会清 证书编号:01228230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费:第一标段:40943.00元

第二标段:40010.00元

第三标段:30306.00元

四、结果发布媒体:

评标结果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东路9号

联系人:宛老师

电话:0371-556330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1号楼四楼B410室

联系人:牛女士

电话:0371-86550392

邮箱:jsdzhngs@163.com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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