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就濮阳市城市管理局茂名北路路灯设施(绿城路-中原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PC【2018】226号-(河南亿达)濮政采-GK第003号
2.项目名称:濮阳市城市管理局茂名北路路灯设施(绿城路-中原路)采购项目
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 预算金额:1156576.00元
5. 交货地点:濮阳市城市管理局指定施工地点
6.项目标包及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包
A包:灯杆、灯具
B包:箱式变电站及服务;
C包:电缆
7.工期:A包、B包、C包自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供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9.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
1、投标人可为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灯杆灯具等本项目相关内容;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B包:
1、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生产制造箱式变压器等本项目相关内容;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C包:
1、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生产制造电缆等本项目相关内容;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生产商只允许投一个标包。
四、获取文件方式
1、凡符合资格要求 的投标人,请在濮阳市政府采购网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不需要报名,不需要注册。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16日。
3、文件下载网站:
濮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puyang.hngp.gov.cn//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提供缴费凭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 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A、B、C包:人民币伍仟元整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 0200 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若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正确分配保证金,则按未递交保证金处理。
八、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 年1月30日 9 时 00 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3楼开标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13525278789、0393-6665015
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93-8593977、15890476960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采购单位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