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法庭审判楼中央空调采购安装项目经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委托,对本项目实行竞争性谈判。现将该项目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法庭审判楼中央空调采购安装项目
2、招标编号:管竞采(2019)045号
3、项目地址:郑州市文兴路15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约84万
6、招标控制价:838300.00 元
7、采购内容:中央空调及配套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具体参数详见竞谈文件)
8、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 20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完成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潜在的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
3、供应商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01日至2019年4月0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广场B座8层808室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证明;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近三年度(2015、2016、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提供本年度连续近三个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提供本年度连续近三个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对象:企业,查询日期为发布招标公告之后,查询页须显示查询日期)。
(供应商应携带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以上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2019年 4 月 01 日至 2019年 4 月 03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8层808室购买竞争性文件。
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现金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4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8层802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法:
采 购 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商城路236号
联 系 人:莫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688023
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8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1-89935606/0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