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中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潢川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目前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有资格的响应人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潢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装在线监控设备项目
1.2采购编号: ZLZB[2019] 06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概况:根据《关于督促企业安装总氮和总磷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的通知》潢环文【2018】67号文件精神,要求对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需要安装在线监控体统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
2.2 采购内容: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详见清单)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69.37万元;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6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具有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审计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准)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单位书面声明,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3.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两个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做入投标文件中,以便资格审查小组在资格审查中审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动。
3.5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信息:
1、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间: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4月 11 日至2019年4月 15日(正常工作时间内,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于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招标代理服务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现场出售;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3、报名时需提供资料:以下资料原件审验及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提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近三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提供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律的书面说明;信用中国投标企业查询、
五、汇入账户和账号:(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户名: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11533010100004602
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息县城关支行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4 月 23 日 15 时00 分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
3、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上同时发布。
八、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潢川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0376-3113076
招标代理机构:潢川县中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潢川县机场新区18区3号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15637619876
监督单位: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5528602
公告时间:2019 年 4 月 10 日